相信不少投資者會在香港公司注冊后一直零申報,這也難怪,有些公司沒有在港雇傭員工,并且沒有業(yè)務往來,是可以申請零申報,但2017開始,還一直零申報的小伙伴需要注意了!
眾所周知,香港公司成立滿18個月就會收到香港政府發(fā)出的報稅表,零申報在稅表發(fā)出日起30內申報,審計申報時間須結合公司結賬時間。
正常情況下,公司注冊開始運營后,香港方面會要求公司提交會計報告,以此說明公司的經(jīng)營狀況報稅并不意味著繳稅,是否需要繳稅是結合公司經(jīng)營運狀況等因素來評定的。
如果公司滿足下面都情況,這時可以申請零申報。
申請零申報的條件:
1、沒有經(jīng)營任何業(yè)務(不管香港還是非香港地區(qū))
2、沒有購買任何物產(chǎn)
3、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
如果公司一開始滿足條件,選擇做零申報,但后期開立了銀行賬戶,進行貿易往來的話,銀行會定期提供給政府賬戶信息,一旦被香港政府查到就會產(chǎn)生罰款,并且董事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近日,香港稅務局開始對已注冊香港公司而未遞交審計報告的公司進行抽查,又將“零申報”推向了風口浪尖,請大家不要再報著“我多年以來都是零申報,沒必要做什么審計報告”的僥幸心理,因為現(xiàn)在這樣做是極不安全的一直投資,并且好多小伙伴已經(jīng)吃到苦頭了。詳情請參閱以下圖片(香港稅局對此下發(fā)的文件)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qū)采用CRS(共同申報準則,通過對稅收居民金融賬戶信息進行交換,旨在加強全球稅收合作提高稅收透明度,打擊利用跨境金融賬戶逃節(jié)稅行為),香港方面已經(jīng)開始有所行動。我們今日接到某客戶的告知,其公司成立10年,且一直是做零申報未遞交審計報告,也相安無事。但最近被抽查到公司有運營一直未申報,第一次估稅稅務20萬,按所得稅16.5%,需要補交稅款33000。
加上該公司原來委托注冊的公司未告知零申報的風險,并且在信件下發(fā)后一直沒處理,需要繳納5%滯納金,加起來這個稅費就是34650。而且這只是1年罰款!接下來還會下發(fā)后面幾年的罰款通知,由于從注冊到現(xiàn)在一直是零申報,所以會一直估稅到2017年。
這樣嚴重的后果,想想都后怕。于是咨詢卓信可否通過注銷公司來免交罰款,答案是:如果該公司一直不理會,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而就算公司遞交注銷也需要處理完所有的稅務問題才能遞交。
綜上,香港公司注冊后一直零申報、或是持有離岸賬戶的投資者,要特別注意,CRS后香港對此十分重視,而不是像之前那樣簡單的偶爾抽查幾家。所以請不要繼續(xù)抱著僥幸心理,不要為了省一點審計報告費用而丟了西瓜撿芝麻,如何操作可以做到風險最小化,可以咨詢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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